关于启用吴忠市部分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吴忠市高速公路及市区内部分路段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启用以下执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日期: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6日零时起设备启用)。
二、设备所在位置:
(一)固定测速
1.吴忠市银昆高速209Km处;
2.吴忠市银昆高速174Km+420m处;
3.吴忠市银昆高速112Km+700m处。
(二)区间测速
1.吴忠市银昆高速112Km+700m至174Km+420m处区间测速;
2.吴忠市银昆高速174Km+420m至112Km+700m处区间测速;
3.吴忠市利通区G344线(新华桥路口至团结路路口)段区间测速;
4.吴忠市利通区G344线(团结路路口至新华桥路口)段区间测速。
(三)礼让行人设备
1.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南段(秦韵花园东门)处;
2.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路明珠公园北门处;
3.吴忠市利通区上桥医院南门口处。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安全文明出行。执法取证设备启用后,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将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示。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来源:吴忠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