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吴党办发〔2022〕55号),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27项整改任务情况
第27项整改任务:“宁夏全域位于黄河中游,长期以来水资源粗放利用,2020年万元GDP耗水量178.6立方米,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在沿黄9省区中排名末位,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亦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实施主体:市水务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工(农)业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验收单位:市水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十四五”用水效率指标。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一)完成“水资源粗放利用”“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问题自查,分析问题原因,落实自治区提出的有关加强水资源高效利用、强化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等意见。
(二)坚持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格限制高耗水产业发展,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服务业。根据自治区“十四五”控制指标,各县(市、区)制定“十四五”用水权指标分配方案,至2025年底,全市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
(三)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推进农业节水领跑、工业节水增效、城镇节水普及,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2022年12月底前对高耗水项目摸排,建立台账,开展重点用水户水效评价,强化用水定额管控。2023年12月底前,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四)积极推进河湖“清四乱”,加大河湖保护和治理力度。到2025年主要排水沟入黄口监测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深入自查“水资源粗放利用”“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问题,提出了《水资源粗放利用及黄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存在问题自查报告》。
(二)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2021—2024年,全市累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15万亩,创建市级节水型企业10家,自治区节水型企业2家,自治区节水型高校1家。根据《宁夏水资源公报》,2024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172立方米/万元,较2020年(291立方米/万元)下降40.8%,达到自治区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的目标要求。
(三)实施深度节水控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2020年的0.573提高至0.602,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推进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了节水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达到自治区指标要求,2022—2024年全市非常规水利用量均达到自治区目标要求。2022年12月底前已开展高耗水项目摸排,并建立台账。对重点用水户开展了水效评价,各县(市、区)已按照要求于2023年12月底前,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四)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切实解决河湖突出问题,督促各级河湖长强化履职尽责,加大河湖保护和治理力度,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截至2024年底,清水沟、南干沟等4条排水沟入黄口水质达到地表水四类及以上。
三、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吴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我市整改验收工作小组,于2025年9月4日至9月5日,采取审核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该项任务已按照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整改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验收销号。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水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3-2037200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大道510号
吴忠市水务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