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规定,现就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注销、撤销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销
对因持证驾驶人申请注销、年龄超过60周岁、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被吊销、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内未申请换证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依法予以注销。
二、撤销
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依法予以撤销从业资格证件。
凡被公告注销、撤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详见附件)。
附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注销、撤销名单》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