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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宁夏青圪塔南段水泥用石灰岩I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5/08/14 5.9k 阅读 372 点赞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 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青圪塔南段水泥用石灰岩I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吴忠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送达时间不得晚于8月19日18:30)。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

受理部门: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0953-2020346

邮箱:ysl_315@126.com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236号

附件:宁夏青圪塔南段水泥用石灰岩I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修编)审查意见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