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开展“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蓝天碧水办〔2017〕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组织环保、住建、水务、农牧等部门开展自查,现将《吴忠市<“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随文呈上,请审阅。
特此报告。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贵办《关于开展“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完成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蓝天碧水办〔2017〕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组织环保、住建、水务、农牧等部门开展自查,现将《吴忠市<“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完成情况自查报告》随文呈上,请审阅。
特此报告。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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