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非永久性减容的,减容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减容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内恢复的按照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应当按照新装或增容办理。非永久性减容期满后用户未申请恢复的,供电企业可以延长减容期限,但距用户申请非永久性减容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仍未申请恢复的,按照永久性减容办理。申请永久性减容的,应当按照减容后的容量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永久性减少全部用电容量的,按照销户办理;办理永久性减容后需恢复用电容量的,按照新装或增容办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请您根据实际需求,尽快前往供电营业厅或通过网上国网“APP”办理永久性减容或销户业务。逾期未办理的,我公司将对清单内的客户统一进行永久性减容或销户。后期若需用电的,则需按照新装增容用电办理。
如有疑问,请致电24小时服务热线:0953—2186666。
特此公告!
国网吴忠供电公司
2026年4月24日
来源:国网吴忠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