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复核情况的公示

2026/07/01 1.2w 阅读 379 点赞

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修改稿)》等有关要求,吴忠市司法局对全市范围内已命名的6“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复核,现将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保留称号名单(5个)

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金花园社区

吴忠市利通区胜利镇永昌社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村

吴忠市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

吴忠市同心县张家塬乡汪家塬村

二、拟撤销称号名单(1个)

吴忠市青铜峡市邵岗镇甘城子村

三、公示期限

202671日至202678

四、异议反映方式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邮件等方式向吴忠市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3-2122169

    电子邮箱:yifazhishibangongshi@126.com

吴忠市司法局

20267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