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吴忠市出台《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规程(试行)》,核心是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可以搭配商业贷款来补齐购房资金,同时享受住房公积金部分的低利率,助力缴存职工实现安居梦想。
一、什么是组合贷款?
简单说,就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的组合模式。当你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时,可同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委托商业银行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合并使用,补齐购房资金缺口,兼顾利率优惠与贷款额度需求。
二、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人员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同时符合吴忠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受委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审批条件。
2.房屋范围
仅限吴忠市缴存职工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所购楼盘需要同时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按揭准入,可办理抵押登记或预抵押登记的商品房项目才可申请组合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1.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新建自住住房总房价的80%。
2.贷款期限
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与商业贷款期限必须保持一致。
3.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两部分,分别按照人民银行对应利率政策执行。
四、办理流程速看
1.提交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通过线下渠道提交完整真实的申请材料;需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审批通过后,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审批表》向同一家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贷款。
2.贷前审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分别对借款人、保证人、共有产权人开展贷前审查,审核无误予以受理。
3.贷款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各自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审批意见。
4.签约及抵押办理
借款人(含配偶)、保证人、共有产权人前往受委托银行签订两类借款合同;借款人(含配偶)、共有产权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登记手续。
5.贷款发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必须在同一日期发放。
温馨提醒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的保管,组合贷款以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自2026年7月1日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留存证书原件,但组合贷涉及银行抵押权,建议办理前向受委托银行咨询清楚具体保管方式。如有疑问,欢迎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前往吴忠市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