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忠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依法注销宁夏兴汇废旧资源再生科贸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25/12/12 6.8k 阅读 473 点赞

经实地核查,宁夏兴汇废旧资源再生科贸有限公司已不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对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名单附后)予以注销。

请宁夏兴汇废旧资源再生科贸有限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交回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归档,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信息

      2.注销《道路运输证》车辆信息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