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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2025/11/18 9.6k 阅读 357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90号)有关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忠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吴政规发〔2023〕5号)需要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0月31日,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