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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吴忠市东片区保障性安置房项目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1/09/12 1.4k 阅读 90 点赞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提请土地供应会审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事宜的请示》(吴自然资发〔2021〕41号)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2期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利通区清水街东侧、世纪大道南侧、清水河畔小区北侧4.2446公顷(63.67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用于吴忠市东片区保障性安置房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同意将西接利通区清水街、东至东旺街1.7989公顷(26.98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用于吴忠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次干道一(清水街-高栖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同意将西接利通区次干路一、东至东旺街0.9086公顷(13.63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用于吴忠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次干道二(次干路一-高栖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四、同意将西接清水街、东至高栖街2.4243公顷(36.36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用于吴忠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次干道三(清水街-高栖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五、同意将西接清水街、东至高栖街2.1763公顷(32.64亩)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用于吴忠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次干道四(清水街-高栖街)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此复。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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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