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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救助管理中心救助安置基地​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安置到市社会福利院

2019/03/29 3.5k 阅读 515 点赞

吴忠市救助安置基地有滞留人员9名,其中:男5名、女4名。这些人员由公安民警护送或救助巡查发现,收留到救助安置基地。经委托吴忠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采集DNA样本,并上传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进行比对,无双亲比对结果;救助管理中心将滞留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及相片上传中国寻亲网寻亲,未寻亲成功。

为贯彻落实好民政部、民政厅相关要求,根据《民政厅公安厅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民发〔2015〕92号),“对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申请,由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安置。对安置后公安机关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并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福利院、养老院、敬老院、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供养”的精神,经2019年2月2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于3月1日将9名滞留人员全部安置到市社会福利院供养。

目前,这些滞留人员已适应了新的生活环境,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办理户籍需提供的资料在安置后一周内全部报送公安部门,待审批后办理入住福利院其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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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