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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 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2021/06/02 9.4k 阅读 123 点赞

官秀敏委员:

关于“提升城乡低收入群众生活质量的建议”提案收悉,很感谢您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关心、关怀,也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关注。现就提案建议回复如下:

一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为推动全区社会救助制度统筹发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14号),提出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区分绝对贫困(低保和特困对象)、相对贫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和其他困难三类救助群体,分层次分别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健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吴忠市民政系统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吴民发〔2021〕21号),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主动发现机制,认真落实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依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落实核算家庭收入刚性支出扣减和低保渐退政策,加强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监测排查,今年已完成了7987名未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的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范围。不断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全市1-5月份累计将符合条件的2095户3790人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将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已不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3440户5292人予以清退。

二是临时救助解急难覆盖低收入群众。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功能,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按照急难性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个人分类分档进行救助,1-5月份对因在因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11007名困难群众救助1419万元,同时争取市本级财政安排480万元对全市因病、因灾等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1816名特困群众和985名困难残疾人分别按照2200元和800元标准进行救助慰问,有效保障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无法覆盖到的低收入群体。

三是推进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和跟踪预警机制。各行政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居民生活情况和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困难群众,协助做好发现报告工作。民政部已出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指南(第一版)》,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全市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筛查比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筛查比对数据进行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兜底保障或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范围。

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特殊群体健全多层次救助:一是优化做实基本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扎实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密切关注新发生的致贫返贫个案,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经济条件下滑的困难家庭做到及时跟踪和预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定期开展特困供养人员信息比对和摸底排查工作,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都能得到集中供养服务,不断提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畅通急难社会救助渠道,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根据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以及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落实分类分档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在此,衷心感谢您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关心,也恳请您一如既往地为我局工作建言献策。(联系人:董文峥,联系电话:18995392456)

                                                  吴忠市民政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