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
您提出《关于发挥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和依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市民政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城乡治理中的作用发挥,始终注重培育发展、注重依法管理、注重发挥优势,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同时,引导社会组织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党建引领,促进健康发展。 一是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在社会组织年检时做到同步审批、同步年检、同步评估、同步表彰、同步调整“五个同步”,鼓励社会组织实施公益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覆盖”。对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对不符合条件的选派党建指导员,目前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8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100%。三是开展“联建共育”行动。在总结党建工作指导员走进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引领、筑牢根基”联建共育工作试点基础上,在市本级推开实施社会组织“联建共育”行动,积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发挥宣传员、指导员、监督员、联络员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质升级。
二、监管并重,履行社会职责。一是提升社团治理效能。认真贯彻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社团治理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制定了社团治理分工方案和“六个聚焦”19条行动措施,成立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以“六个聚焦”为重点、压实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在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力量、提升质量成效上集中发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推动网格化管理。在总结市级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市级社会组织推开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印发了《吴忠市级社会组织网格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按照“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市级社会组织派出网格员,督促社会组织依法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社团治理各项任务。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印发年检通知,加强对社会组织守法诚信、登记备案、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的审核监督,确保运行合法;开展联合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抓好整改;实施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我为企业减负负担”“系列专项整治”等活动,规范社会组织运行,确保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挥作用,参与社会治理。一是发挥“五社联动”作用。指导各县(市、区)逐步建立以社区工作人员为主体,注册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为依托,各居民小区(村、组)人员、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实行社区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便捷的服务。二是助力脱贫攻坚。先后实施了“脱贫保”“巾帼巧手”“骄子助学”等项目,筹发善款560余万元,有效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和公益慈善事业。疫情期间,众多社会组织慷慨解囊,捐钱捐物;值班执勤,奉献爱心;热线咨询,心理援助,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引导参与志愿服务。引导支持市级社会组织以服务困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为重点,开展“五个关爱”志愿服务,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优势。创城期间,引导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卫生清扫、包抓督导、文明劝导等活动,为助力创城贡献了力量。截至6月底,市级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总数1600余人,服务总时长达14.8万小时。
感谢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忠市民政局
2021年7月5日
(答复人:杨鑫 联系电话:0953-203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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